在赫拉巴爾的《我曾侍候過英國國王》,到處都是共鳴香港人的東西。在酒店做後生的主角,第一次見到這麼多的錢——賣火腿切割器的資本家將他賺來的每一張鈔票鋪滿了房間的整塊地板,在小小主角的內心埋下了一顆渴望發達的種子,影響他往後的一生——正如《富貴逼人》闖進銀行數銀紙的沈殿霞,影響了往後一整代香港人。
其實幾可怕,每個人的人格構成就被人生初期所接觸的幾個關鍵畫面定格了,但我如何能夠主宰自己曾經看過甚麼呢?換言之,我們都「被導入」了人格,聽任這條不由自主的動機之鏈所擺佈,同時我們也是畫面的製造者,在冥冥中沒有意識到自己不經意的所為竟然會影響到某個窺探者的一生。
火腿切割機商人將一張鈔票遞給了主角,他沒可能知道,這個小小的動作,一個旅館老闆誕生了——因為他也想學像他這樣把鈔票鋪滿房間的每一個角落。在小說,這叫做關鍵角色,是劇情拐轉的供應者,他們創造了某些觸發存在驚奇的時刻,藉此動搖了主角的構成基礎。「我曾侍候過英國國王」這句話語,來自第三章的標題,出自主角上司之口,卻起着擔當書名的貫穿作用——香港人不也曾侍候過英國女王嗎?
這句話說出來有一種認屎認屁的自負,像潦倒的暮年男人述說自己以前有多風光。他只不過是捷克酒店的一個小小經理,但因為曾經侍候過英國國王,那就成了他可以畢生拿來炫耀的東西。或者,每個人都需要這麼樣的錨點,好使自己縹緲的人生得以固定。這句話鑽入主角的耳中,便埋下了第二顆種子,因為他往後就會遇上他人生中的第一個貴賓,讓他可以在往後的一生到處炫耀說:我曾侍候過阿比西尼亞國王。
(我沒看過電影版,但我喜歡這張劇照——他老來還戴着那條褪色的授勳肩帶。)
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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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